长沙市文物局招聘文物安全巡护员公告
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,长沙市文物局拟招聘4名文物安全巡护员,具体如下:
一、岗位名称及职数:文物安全巡护员4名,其中2名需自带车。
二、岗位职责:
1、代表、协助市文物局对区县(市)全市文物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;
2、负责重要文物遗迹的定期巡查。
三、岗位待遇:1600元/月(含保险,自带车另行商议)
四、应聘条件:
1、男性,20周岁以上、50周岁以下,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,身体健康;
2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热心文物保护事业;
3、本市户口或有本市户口担保,自带小车车况良好;
4、拟聘用者,由长沙市文物局组织在相关医院进行身体常规检查,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不予聘用。
中共党员、文物志愿者、部队退伍、转业者优先。
五、报名材料:
1、报名表(附1张1寸照);
2、身份证、驾驶证、行驶证原件;
3、担保人身份证、工作单位证明原件;
4、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。
六、报名时间:
2010年8月16-17日(上班时间)。
七、报名地点:
长沙市文物局203室(白沙路92号)
联系人:刘先生,85425692
附件:文物安全巡护员报名表